學務處-公告:為提升校園安全防護工作,請貴校加強宣導校內外求助管道資訊,並落實校安通報。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2801056號函辦 理。
二、為落實及強化校園安全維護工作,請學校除依維護校園安 全實施要點進行整備、預防工作外,為確保事件發生時得 以即時應處,請學校加強辦理下列事項:
(一)請學校透過實體管道(如:於學生時常行經或活動之處 所張貼校安通報文宣,提供學校校安中心或學務處之通 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),加強向學生宣導遭遇或目睹校 園危安事件時通報校方。
(二)請學校透過線上管道(如:可運用班級或學生自治組織通 訊群組,由學生向學生轉傳等),加強推廣警政服務 APP,善加利用其中視訊報案、諮詢服務及可疑訊息分析 等功能,提供親師生多元求助管道。
(三)學校需察覺校園安全死角等其他安全疑慮處所,必要時 於該處所適當張貼校安通報小文宣,提供學校校安中心 (或學務處)通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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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公告.pdf
發布時間: |
2025-04-11 16:11:49 |
發布單位: |
山腳國小學務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