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-公告:「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」懶人包
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6條規定略以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製作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、救濟及服務之書面資料,供被害人取閱,並提供醫療機構及警察機關使用;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,知悉其病人為家庭暴力被害人時,應將前開資料交付病人。為使家庭暴力被害人瞭解相關保護服務內容,衛生福利部製作實務上被害人常見疑問懶人包,請貴校於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時,除提供當地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害防治中心所製作之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、救濟及服務書面資料外,併請提供旨揭懶人包予被害人並予以說明,俾提高被害人接受後續服務意願。
相關檔案
家暴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.pdf
發布時間: |
2025-04-15 09:27:08 |
發布單位: |
山腳國小學務處 |